文章出处:洁普智能环保 发表时间:2017-12-28
2018年1月1日起,河南省将全面征收环境保护税。根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明确环境保护税的收入全部划归地方政府所有。
人人都是纳税人,然而并非所有的税需要人人纳。根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换言之,《环境保护税法》在纳税义务上对两种情况做了排除,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二是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对于征税对象,主要分为四大类,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据悉,环境保护税主要按照污染物排放量计征,但污染物排放量的计量较为复杂,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等计量标准不尽相同,为此,税法对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分别作了相关规定。
据了解,为了减少污染物直接向环境排放,鼓励企业和单位将污水和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税法规定两种情形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一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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