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处:洁普智能环保 发表时间:2017-09-14
自7月1日起,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关注一:查什么?
一是全面检查企业环境资料、台账,主要包括环评审批、验收、进口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处置、环境风险管理、企业信息主动公开、受到当地环保部门处罚情况、群众投诉等方面。
二是全面检查企业主要生产工艺、主要污染物排放环节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尚未配备完备污染治理设施的产污环节。
三是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单位除程序化执法检查外,根据行业环境污染现状,进行有针对性、有侧重点的检查,包括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非甲烷总烃等重点污染物的达标情况,污水处理站的污水排放、雨污分流情况以及危废储存及处置等。
关注二:怎么查?
每位检查人员根据专,业背景和业务专长各司其职,保证现场执法“快、准、狠”
赵军延向记者介绍说,对于已停产的企业,首先要通过企业台账、生产设备温度、原材料及产品的堆存情况判断是否为以逃避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如果企业确实因为市场原因停产,检查组将从厂区面貌、现场设备是否断电或有无原料及产品滞留、固体危险废物的储存及处置情况、当地环保部门对该企业的监管情况、水电使用情况,综合研判企业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正是检查组每位成员各司其职、发挥所长,充分发挥了团队工作的优势,才打出了漂亮的组合拳。
关注三:查处的问题有哪些?
检查发现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部分工艺无组织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等共性问题
赵军延介绍说,从检查情况来看,被检查企业大多存在以下共性问题: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有部分危险废物露天零散堆放,危险废物场所标识不全、不准确;进口废物台账未按要求期限保存,进口废物经营情况经营簿记录信息不全,实际使用台账缺失,企业经营记录簿凭证、季报等数据不相符,进厂磅码单有事后补填、补记现象;企业加热挤压造粒工艺产生的废气治理滞后,达不到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在粉尘控制方面未采取有效的粉尘收集、处理措施,部分工艺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明显;不少企业原料、一般固体废料、渣场等随意堆放,未按要求设置“三防”防护措施,防流失、防渗漏、防扬散措施不到位。
同时,部分企业也存在一些个性问题,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建不符、日常监测不到位等问题严重。
记者还了解到,此次专项行动各个检查组在检查中均以翔实的证据和对应的法律条文,逐家仔细排查,层层传导压力。正如一位进口固废企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深有感触地说,通过专项检查,让我们深刻地意识到,作为企业,必须建立完备的台账管理制度,企业的依法经营、设施的正常运行必须落实到环境台账上,做到事事可追溯、件件可核查,不应该以“不知道、不熟悉”作为理由推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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