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处:洁普智能环保 发表时间:2017-08-22
据报道,近来,江苏省常州市多地频发建筑垃圾倾倒事件。据常州市武进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披露,去年他们查获偷倒垃圾案件58起,今年上半年立案已达47起。据了解,常州市目前处理建筑垃圾能力有限,而建筑垃圾处理厂距离常州市区有20公里,为了节省运费,偷倒者就直接将垃圾倾倒在路边。
建筑垃圾随意倾倒,不仅破坏生态环境,也增加了二次清运的压力,甚至还可能污染水体和大气。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在处理上必须进行无害化、资源化的垃圾利用。
以常州为例,表面上,表现为常州市建筑垃圾处理能力有限,实则仍在于监管不力,以及资源化利用未上轨道。既然当地建筑垃圾处理厂距市区只有20公里,如果当地能够形成一张严密的监管网络,将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工地和社区,并辅以严厉的惩治措施,偷倒者自然不会选择直接倒在路边。
此外,建筑垃圾处理能力是不是有限,则要看如何处置。如果依然沿袭传统的堆放式处理,则必然需要大量的土地。据此前报道,建筑行业公认的数据是,每产生1万吨建筑垃圾,至少需要1亩土地堆放。据此计算,如果建筑垃圾择地堆放,我国每年将需要拿出20多万亩土地用于堆放建筑垃圾。在寸土寸金的长三角地区,这样的处理方式未免奢侈。况且,露天堆放也存在不测的安全隐患。2015年,深圳光明新区“12•20”滑坡灾害,就是渣土受纳场在山体上堆积渣土,引发的安全事故。
可见,根本的出路在于资源化利用。经过分拣、破碎、筛滤,制出生产透水砖、预拌砂浆等产品的再生骨料,这样,看上去属于“废物”的建筑垃圾,就可以变废为宝,实现资源化利用的美好愿景。而在这方面,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据报道,我国每年因新建、拆除、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约为15.5亿—24亿吨;同时,相比发达国家平均90%以上的资源化率,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率不到5%。
资源化利用严重不足的原因,一是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对技术能力有要求,对选址也有限制性要求;再就是市场难认可,销售不畅。与投入巨大生产出来的再生建材相比,非法处置与盗采砂石往往降低甚至抑制了市场资源再生的积 性。
当下之计,各地有必要切实ti gao认识水平,从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看到建筑垃圾处理。一方面,ti gao政府补贴,让建筑垃圾企业有积 性;另一方面,生产建筑垃圾的一方,要承担一定的处置费。这样,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力、NGO助推、公众参与”这样的一个系统工程,从而让所有的利益相关方都找到利益相关点、平衡点。
事实上,早在2011年6月,北京市就提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到2015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年处置能力达到800万吨;之后又提出了6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计划。目前石景山首钢项目已经建成投产,大兴项目启动,其他4个项目正在推进过程中。上海也在扩大几个岛屿的填埋工程,以及准备在郊区造5个郊野公园。
无论如何,一个正在加速城市化的中国,必须正视这一过程中产生的巨量建筑垃圾的处理问题。与其到处乱抛垃圾、贻害地方,还不如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该提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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