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处:洁普智能环保 发表时间:2017-08-14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宜春市中心城区、赣江新区南昌市区域等地率先实施强制分类,并全面部署具体实施举措。其中,对于不按要求分类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ti gao,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鉴于此,我国早在十几年前就开始试点垃圾分类,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实现绿色生活成常态化。
如今,垃圾分类并不是新鲜话题;从提出到鼓励再到强制,从中央到地方,从今年三月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出炉,再到各地政府关于强制分类条例的出台,我国垃圾分类已逐渐迈入法治化轨道。
近日,又有一省印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地方条例。7月2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具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其它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
根据方案显示,2017年底,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宜春市中心城区、赣江新区南昌市区域,应根据国家要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8年底前各设区市中心城区、赣江新区九江市区域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方案明确各类垃圾分类处置方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
同时,针对不按要求分类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根据中国江西网消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对分类执行对象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应依法予以处罚。
以省会城市南昌为例。南昌针对垃圾分类现有的不足,总结教训,并吸收其他省市成功经验,积 探索有效处置路径。如今,南昌与环保等部门联动,建立垃圾处理在线监测,加强垃圾处理监管;同时推动南昌市生活垃圾新技术推广的力度和第二座餐厨垃圾处理场的建设,ti gao餐厨垃圾收集率,启动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
下一阶段,江西还将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立并逐步完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机制,70个县达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国家目标,选择部分县市率先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等。
垃圾分类作为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基础,更是一个产业链的问题,需要协同合作。不仅仅是江西,其它实施强制分类的省市,都应有针对性地抓重点、抓关键;同时,各机关单位应带头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引导群众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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